小区消防设施不完好,

消防车通道未及时畅通,

物业被罚款??? 

是哒!!!

 

        3月18日14时08分,广州市119指挥中心接警,海珠区珠江帝景一高层住宅楼19楼着火。随后赤岗中队立即出警,成功将明火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海珠区珠江帝景一高层住宅楼19楼着火

 

        消防车到达小区门口,被一名不知情的物业管理人员拦下,经核实火情及协调,消防车最终得以进入小区。

         

        随后又因移动花坛阻塞消防通道消防员只好在距离着火楼五六十米的地方下车,携带水带水枪和破拆器材徒步前往火楼层,途中通知物业启动室内消火栓系统。

消防通道救援现场

 

        到达着火楼层,消防员发现19F房门已被物业管理人员破开,现场着火部位为卧室及阳台鞋架。然而在消防员紧急连接室内消火栓灭火,却发现,室内消火栓没有水。

现场着火部位为卧室及阳台鞋架

 

        消防员一边与物业继续核实,是否启动室内消火栓系统,另一边则利用近25具干粉灭火器控制火势。同时,增援中队到场铺设水带供水灭火,其他消防员从19楼疏散出两名老人。

疏散出两名老人

 

        14时48分,火势成功扑灭,随后,消防员又用水枪对卧室着火部位进行降温,浇湿床垫和衣柜衣物,防止复燃。

         

        本次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主要燃烧物为衣服等杂物。目前,事故初步认定为,卧室里的台灯电线短路起火所致。

 

        3月19日下午3点,广州消防联合相关行政部门约谈珠江帝景物业公司,要求其针对消火栓没水、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现场出具整改措施,并督促其强化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广州消防联合相关行政部门约谈珠江帝景物业公司

 

        约谈现场,消防等部门先是通报3月18日火灾更多细节信息,指出保持公共消防设施完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是物业公司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责任内容,“消防无小事”,物业公司一定要以此为借鉴,以“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标准做好消防整改措施,包括对现有的消防系统做全面检测、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等。

广州消防联合相关行政部门约谈珠江帝景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承认现有问题,并表示要立即开展针对性整改措施,一是在小区内分区域分段维修整改消防埋地管网,恢复水压;二是清理现有的消防通道阻碍;此外,将深入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增加微型消防站,加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消防演练次数,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针对此次火灾中物业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等行为,消防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罚。

  

小区物业应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区域内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保障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负责管理、维护、保养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进行消防演练;

        (四)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开展日常的火灾防范和扑救工作;

        (五)对妨碍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以及破坏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 

        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进行消防安全自我管理。

    

火灾无情,预防为先

各大物业一定要严格落实

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保障人们的生命与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