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业主或生产经营者
都会听说过或者知道
生产经营场所是严禁住人的
然而还是有些人心存侥幸不管不顾
酿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
2019年2月22日1时26分,广州市119消防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花都区东华庄花城路一商铺发生火灾。
接到报警后,花都区消防大队迅速调集5个消防救援站,10台消防车赶赴现场救援。
到达现场后发现,现场火势已呈猛烈燃烧状。经询问知情人得知,现场有一名人员被困,消防人员迅速组织攻坚组强攻灭火救人,于凌晨1时58分控制现场火势,2时10分在阁楼夹层处发现一具男性尸体。
据了解,起火建筑为商铺,钢筋混凝土结构,着火部位为1层商铺,燃烧面积约30平方米,经消防部门调查,火灾起因初步认定为电线短路。
惋惜……
小档口、小商铺、小作坊这些三小场所
绝对不能违规住人!!!
为什么呢?
“三小”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用电设备多,可燃物多,疏散通道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迅速蔓延扩大。加之火灾又多发于凌晨,人们对突发火灾的预警能力下降,发现、报警时间迟,如上述场所存在违规住人现象,极易造成“小火亡人”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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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1日21时50分左,福建莆田飞达鞋面工作坊着火,造成37人死亡,20人受伤。这个作坊就是典型的“三合一”建筑,共六层,每层180平方米,一层为过道和堆放原料场所,二至三层为生产车间,四至六层为员工宿舍。
2013年12月11日凌晨,深圳市光明新区一农批市场发生大火,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生产、仓储、居住“三合一”,房屋是临时搭建。
“三小”场所安全隐患
消防安全基础差
“三合一”建筑绝大多数没有经过消防部门的审核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消防安全“先天不足”。
使用性质复杂
仓库、厂房、店面等与住宿共同一幢建筑,且无可靠的防火分区,物品堆放杂乱,火灾荷载大。
管理责任不明确
“三合一”建筑的集中区域产权、经营权为多人拥有,又无正规的物业管理,经营使用者各自为政,消防安全基本上无人过问。
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大多数员工上岗前均未接受正规的安全教育培训,不会使用灭火器,不会处置初期火灾,火灾现场不会进行逃生自救等。
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一不小心就酿成悲剧
无论业主或员工
应加强消防安全意识
掌握消防技能
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
莫要心存侥幸
莫要心存侥幸
莫要心存侥幸
安全工作、安全居住
让生活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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