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浦东“出租屋火灾”
事故归责在网上发布
最终结果,警方对
房东依法处以5万元罚款
出租房起火房东担责?
这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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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上海浦东新区一出租屋内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民警在调查中发现,火灾发生的农宅被房东周某隔成12个房间,每个房间住1-3名不等的租客,周某以每月800元租金吸引务工人员居住。
事发时,其中一房间内电动车电瓶正在充电,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出租房内有多个正在充电的电动车电瓶被烧毁。
根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和人数达到规定数量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报送公安部门备案。上述安全管理职责,房东周某从未履行,对此,浦东警方对周某依法处以5万元罚款。
关于出租屋火灾
如何区分房东的责任,还是租客的责任?
来看看这里几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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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租客负全部责任
李某租住了王先生的房子,租住期间使用大功率电器导致保险丝熔断,此后李某使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继续使用大功率电器,最后导致火灾的发生,大火蔓延至邻居家中,致使家具和家电全部烧毁。
该案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在租赁房屋时,应对租房屋妥善使用,安全使用电路,以避免自己的财产和他人财产的损害。
房屋使用人李某用铜丝替换了保险丝,使保险丝无法起保护作用,其是导致电线短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应对邻居的财产受损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案例二:租客主要责任,房东连带责任
某房东把房子租给别人住,租客租住期间房子着火,火灾导致租客和邻居损失惨重。经查明失火是由租客烧饭引起,但房东在阳台上堆有大量纸盒等易燃物品,从而加速了火势蔓延,并烧毁了邻居的财产。
经过两审法院最终判决,房东承担20%的过错责任,租客承担80%责任。
案例三:房东负全部责任
刘先生租赁了张先生一间房,而在刘先生上班时,家中突发大火,不仅将自己的物品烧坏,还连累了邻居。
消防部门经过调查后认定火灾由线路老化引起,法院也根据火灾认定书判决房东张先生对火灾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在房屋承租期间房屋的检查维修由谁负责,那么可自然视为由房屋出租人,即张先生负责。
作为房东
在租房子给承租人前,必须对出租房屋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如果出租房屋要改变使用功能和结构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或者通知承租人消除。
作为租客
要安全使用房屋,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为避免纠纷,租赁双方可以在租房合同中写明双方的责任,入住前仔细检查相关设施的安全,做好交接。
电动车充电要得当!
如何正确给电动车充电和停放
正确姿势有这些:
1、电动车应当在小区集中充电桩处充电,充完电应及时拔掉插头;
2、不可在车棚里随便拉电线充电,一定要用固定的插座,一座一充,不可飞线充电;
3、电动车白天或入睡前充电完毕。充电时间切勿过长,连续充电超过12小时,或充电器不合格,很容易导致短路并出现火花;
4、电动车放置区域(房间)与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之间应采用实体墙完全分隔,周围不要放可燃物。
出租房失火造成损失
房东、租客都有责任
不管是房东或租客
加强消防安全意识
提升消防知识与技能
都是为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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